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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的通知

信息来源: 人文社科处 发布日期:2013-09-2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设立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
三、总的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以重大项目为抓手,整合学术资源和人才力量,集中研究两个率先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共发布13个招标研究选题,其中基础理论类选题4个,江苏发展道路和发展战略类选题5个,江苏特色地域历史文化类选题4个,拟立项目总数为10个。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1项中标课题,如选题存在申报数量不足或质量不高的情况,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予以流标。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30万元左右。
五、投标资格要求
    1.
首席专家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公认的学术成就,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2.
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被列入项目清理范围或因成果鉴定不合格而被中止、撤项(自清理、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申报。
    3.
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六、投标课题要求
    1.
投标者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选题(附后)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
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
    3.
投标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4.
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5.
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年。
    6.
预期研究成果原则上应为专著或调研报告,以及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应用类项目成果的核心观点必须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项目成果刊发2期《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并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的,可申请免于鉴定。
七、具体事项安排
    1.
申报材料:(1)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2)每项《投标书》的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3)投标材料汇总清单1份(请按照样表格式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
    2.
申报日期:请申报者于20131023日前将申请书、课题申报一览表及电子版送至人文社科处(行政楼B307)。
    3.
相关程序: 11月上旬,省社科规划办对《投标书》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和答辩评审,确定建议中标课题。建议中标课题报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通过省规划办网站公示 7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下达立项通知书。

   
联系人:邓丽群,电话:84396082,邮箱:shk@njau.edu.cn

附件一:2013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研究选题.doc

附件二:2013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doc

附件三:2013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科学研究院
                                                 
人文社科处
                                           
O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