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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科普产品研发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知识产权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5-02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江苏省科普产品研发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科协发〔201367

 

各省辖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各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培育扶持一批科普产品研发基地,充分发挥优秀科普产品研发团队引领示范作用,推动科普产业源头创新,促进我省科普产业快速发展,自2013年起,省科协将开展江苏省科普产品研发基地评选命名工作,为做好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从事科普展品研发、科普出版创作、新兴科普传媒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

二、申报条件

请申报单位根据《江苏省科普产品研发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附件1),自愿申报。

1、具备突出的科普产品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原则上至少从事科普产品研发2年以上,研发产品原创性、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艺术性强,市场认可度高,在全省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2、具有一支稳定和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有从事科普产品创意(策划)、设计(写作)、编辑(编导)、制作、软件开发等专业研发人员。团队领导成员(核心成员)具备丰富的科普产品研发经验和领导能力。

3、有明确的科普产品研发的目标方向。能够针对科普教育基地、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农村科普惠农服务站和科普宣传周、科普日等重大科普活动,研制出集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为一体的科普产品。

4、管理制度健全,有一支坚强有力的管理团队和行之有效、运转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工作采取属地化管理方式进行,各省辖市科协为本地区科普产品研发基地的推荐单位。省属以上的科研机构和社会机构可直接向省科协科普部申报。

2、申报对象依据《管理办法》(附件1)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四、资助经费及管理

评选命名基地每年一次,每次命名10 家。省科协对命名的基地给予每家10万元的引导扶持资金,并在科普服务、宣传推广、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省科协对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基地命名周期为3年。每年对基地实施年检报备考核。

附件:1江苏省科普产品研发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doc           

            2江苏省科普产品研发基地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