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科技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各学院科研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提升学校科技管理的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学校对2009-2010年科研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现就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1、参评单位指学校行政设置的十五个学院,参评个人指各学院科研管理人员。
2、各学院分别从参评单位(见附件)中推选出科研管理工作先进单位5名,科研管理先进个人5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领导高度重视科技工作,把科技工作摆到学院发展的重要位置。学院科研氛围良好,组织程度高,近两年在项目、人才、基地、成果、学术交流、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形成一支团结协作精神好、协同攻关和科研创新能力强的科研团队,在培养、集聚优秀科研带头人和科研骨干等方面成绩突出。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两条及以上:
1、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年均增长率达25%以上;近两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递增20%以上;
2、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及以上或单篇影响因子达5.0以上的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
3、近两年SCI收录论文数年均递增10%或学术榜论文数年均递增20%;
4、提交各类科技材料及时、完整、准确,项目结题率达到95%以上,按时结题率达到90%以上;
5、连续两年学校科技奖励排序前3名或科技奖励年度排序前进2名及以上;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工作积极勤奋,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热心为科研人员服务,受到学院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部门的认同;
2、近两年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数年均递增10%;
3、熟悉科研管理业务,了解熟悉本学院专家的研究领域、方向等基本情况,重视本学院科研资料的积累和保存,初步建立学院科技档案;
4、积极配合科技处开展各项科技管理、统计和调研工作,及时传达科技处的通知和文件,及时、完整报送相关材料。
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对照评选条件和评选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并于5月10日前将所评选的科研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经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后,报送科技处综合科。
科技处
2010.4.29.
附件:
学院及科研院长和科研秘书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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