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05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5-04-19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2005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已经开始申报,我校只能申报指导项目,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⒈项目选题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服务江苏坚持科学发展观、推进“两个率先”的伟大实践,发挥我省高校的学科优势,体现江苏特色,并有利于推动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学科建设,有利于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要重点加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江苏重大实践课题的研究,加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申报的课题一般在2年内完成(至2007年底)。提交成果的方式应具有可考核性。
  ⒉鼓励学科交叉,提倡跨学科、跨系科、跨学校、跨部门联合申报,提高研究工作的组织集成度,发挥群体优势,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⒊项目第一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高校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主持人无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入选的指导项目科技处可考虑优先作为校人文社科基金资助。
  4 请申请人在《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系统挂在教育厅网站:http://www.ec.js.edu.cn,请下载安装)中打印《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并导出数据(.mdb文件)。一式四份
  5.请于5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导出数据(.mdb文件)盘(或发邮件)报送科技处,同时交纳课题评审费300元/项。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科联系。
科技处联系人:张红霞;联系电话:84395725
                                               
附件:《江苏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