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专家:
为更好地执行教育部对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管理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所承担的科技项目的实施质量,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应结题项目须认真准备相应验收或鉴定材料,尽快组织验收或鉴定,现将有关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主持人认真阅读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该项目管理办法,详细材料请到教育部科技司网站下载 (
http://www.dost.moe.edu.cn 重要文献),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相关材料。资助额度在10 万元以下(含10 万元)且不参加评优的项目,可直接填写结题报告报学校代替验收。资助额度在10 万元以下(含10 万元)拟参加评优以及资助额度在11 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验收。
二、验收材料内容
1、计划任务、考核指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计划执行评价
2、项目负责人项目完成期内个人基本情况介绍(职称变化情况、获其它项目资助情况、获奖情况等)
3、研究取得的成果(受资助项目发表论文数、被引用次数、收录论文期刊的影响因子分别是多少、专利申报和获奖情况)
4、成果转化情况,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附证明材料)
5、该项目的人才培养情况
6、希望继续获得资助,提出项目下一步的研究计划
7、经费使用情况
8、依托单位意见
9、经费决算表、项目验收意见、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验收委员会》专家名单
三、验收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项目主持人于11月30日之前将验收材料送交科技处项目科,以便于科技处统一报教育部。
联系人:俞建飞 周国栋 严洁
联系电话:025-84395725
附件:应结题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