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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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4年度省科技厅项目进行结题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4-12-03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项目支持人:
    为更好地执行省科技厅对科技项目验收管理的新要求,江苏省科技厅将于12月底或1月初对2004年应完成的项目进行评估。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所承担的科技项目的实施质量,校科技处拟定12月中下旬组织一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以便于有关专家能够申报2005年江苏省科技厅的相关项目。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结题项目范围:
   1、2004年3月之前到期的各类项目必须结题,否则将被省科技厅中止该项目,收回所有省拨资金,该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再申报省科技厅的各类项目。
   2、2004年6月到期且2005年拟申报该类项目的各类项目必须结题,否则2005年不予申报该类项目。
   3、2004年12月到期的项目根据项目执行情况也可参加此次结题。
二、验收管理办法及验收材料
   1、各项目主持人认真阅读省科技厅2002年颁布的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登录科技厅网站http://www.jstd.gov.cn 科技计划管理网页,也可以到科技处网站下载),按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相关结题材料。
   2、验收材料:
    1)各类计划项目必须提供下列验收文件和资料:
a.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b. 项目合同书和项目计划任务书;c. 项目研发工作总结;d. 项目研发技术报告;e. 项目经费决算表。
     2)除上述文件和资料外,高技术研究、科技攻关、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成果示范推广等计划项目申请验收时,还应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a. 项目所获成果、专利一览表(含成果登记号、专利申请表、专利号等);    b. 研制样机、样品的图片及数据;c. 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d. 建设的中试线、试验基地、示范点一览表、图片及数据;e. 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三、验收材料递交时间:
   各项目主持人务必于12月13日之前将项目验收申请表和相关验收结题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送交科技处项目科。
联系人:俞建飞  周国栋  严 洁
联系电话:025-84395725     E-mail:kjcxmk@nj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