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重点实验室:
2004年度“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三类。为了提前做好教育部科技成果奖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请各学院领导充分挖掘本单位资源,进行整合,组织相关老师认真按照以下条件及要求准备材料,请拟申报奖的老师接通知后,速到科技处成果科联系登记,并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一、 申报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条件:
凡申报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需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登记(有
关要求另行通知)。
教育部提名自然科学奖:主要授予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1)理论上有重大发现
(2)科研成果有重要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3)科研成果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同行公认
(4)主要论著公开发表截止申报日期2003年10月底(论著提供20篇以内,其他附目录)
教育部提名国家科技奖发明奖:主要授予产品、工艺、材料、系统等方面的发明和创新的成果。
(1)成果具有新颖性,在国内外首创,通过省部级鉴定
(2)成果具有先进性,国内外同行认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成果具有实用性,经过实施,创造出实际的经济效益
教育部提名国家科技奖进步奖:主要授予利用科学技术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1)技术有创新,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
(2)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明显,其中应用类实施一年以上,推广类实施三年以上
(3)推动科技进步作用明显,具有科技后续效益
二、教育部推荐国家科技奖条件 已获省部级一等奖奖励,拟申报200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按有关要求可直接申报教育部推荐国家科技奖。
三、注意事项
1、社会公益类成果可以申报教育部提名国家科技奖进步奖,指的是社会效益明显的科技项目成果,如环保成果、行业标准、部门标准等成果;
2、申报发明奖、进步奖的成果须经过省部级成果鉴定;
3、申报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封面请在科技处网站下载,每份附件必须对照相应目录标明,附件目录如下:1)研究工作总结. 2)研究论文、实验报告等.3)成果鉴定证书(一份原件).4)须有盖财务章的经济效益应用证明(一份原件).
联系人:钱宝英 赵 珩 联系电话:4396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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