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奖励是推动学校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1999年学校实施“科研后补助”政策,对高水平论文实施奖励;2012年,印发《南京农业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强化奖励政策的引导、激励功能。《办法》实施以来,学校科技成果数量与质量快速提升,为学校学术影响与社会声誉上升做出重要贡献。“十三五”时期是国家科技管理体制与政策的重大调整期,也是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的关键期。9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11月3日《南京农业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正式获批并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以一流学科建设为主线,以创新质量与社会贡献为重点,适时修订科技成果奖励政策是新时期学校深化综合改革的关键举措,营造良好科研氛围的重要手段,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的内在要求。
在校内座谈与问卷调查、政策绩效分析、国内高校政策比较等工作基础上,经研究形成《办法》(自科部分)修订的基本思路与初步方案,并分别于11月13日、11月20日先后邀请20位学院、部门代表进行讨论与意见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办法》修订思路与方案,更好地发挥《办法》在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中的作用,现面向全校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如果您对《办法》的修订思路与方案(详见附件1)有具体意见或建议,请于2015年12月14日以前反馈给我们(纸质稿送至行政楼B313室,电子稿发送至kjccgk@nj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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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
2015年12月10日